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P72*** | 2024-10-05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超速20%以上不足50%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(guī)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(xiàn)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(jù)說現(xiàn)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