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| 渝C70*** | 2024-10-1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??吹降臄z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(fēng)險嗎?當(dāng)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(shù)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