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E39*** | 2024-09-30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或駕駛人雖在現(xiàn)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(guī)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